新浦京官网登录口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導師條例
校研字〔2013〕 17号
為進一步規範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導師的聘任工作,提高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的培養質量,根據國家教育部和國務院學位委員會的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條例。
一、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導師資格條件
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導師是指獨立指導和培養全日制和在職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在校内或校外聘任的導師。其資格條件如下:
1、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科學道德,遵紀守法,學風正派,治學嚴謹;能夠做到教書育人,為人師表。
2、具有碩士以上學位,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或相當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且距退休時間3年以上;或者不具有碩士以上學位,但具有教授或相當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且距退休時間3年以上。在申報學科領域有一定的研究水平,近五年内取得如下條件之一:
(1)主持過與碩士專業學位領域相關的省部級及以上課題,或主持過2萬元及以上橫向課題。
(2)在核心期刊發表過2篇與碩士專業學位領域相關的研究成果(第一作者)
(3)出版過1部及以上著作(前兩名)。
(4)獲得l項及以上發明或實用新型專利,并取得顯著社會經濟效益。
(5)獲得省部級及以上教學、科研成果獎,一等獎前3名,二等獎前2名,三等獎第1名。
(6)通過國家相應執業資格考試合格,取得相應執業資格證書,在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資産評估事務所、稅務師事務所等社會中介機構連續執業3年以上,且依照規定接受年度檢驗。(須同時具有相應執業資格證書和執業證書)
3、不具有副教授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或相當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但具有博士學位,且距退休時間3年以上,滿足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破格聘為專業碩士研究生導師:
(1)近5年内主持過國家級課題;
(2)在學校兌獎刊物上公開發表過2篇以上論文(署名為第一作者);
(3)成果獲得省部級及以上教學、科研成果二等獎以上獎勵(署名一等獎前3名,二等獎前2名)。
4、學術學位研究生導師與專業學位研究生導師原則上不得兼任;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特殊需要的導師,另由學校研究決定。
二、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導師資格申報與審批
(一)申報要求
1、申請人應根據本人所學專業,按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制定的碩士專業學位學科專業目錄申請相應專業的專業學位研究生導師。
2、申請人在一個聘期内一般隻能獲得一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導師資格。
(二)審批程序
1、申請人按要求填寫《新浦京官网登录口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導師聘任申請表》,向碩士專業學位點所在單位及碩士專業學位導師組提出申請。
2、專業學位點所在導師組與所在單位領導進行初審後,報研究生學院審核。
3、研究生學院審核後,報校學位委員會審批,校學科建設與學位管理辦公室備案。
三、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導師職責
1、根據需要,參與研究生入學考試命題,參加評卷、面試等相關工作。
2、參與制訂本專業的培養方案,指導研究生制訂個人培養計劃。
3、按照學校的有關規定,指導和檢查研究生的課程學習、教學實踐、社會調查、科學研究和論文撰寫等工作。
4、承擔分配的教學任務。
5、參與研究生開題、預答辯、答辯,對所指導的碩士專業學位論文能否送審、答辯簽署意見。
6、定期向導師組報告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培養工作情況,提出改進工作的建議。
7、做好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對研究生的退學、轉學、休學等學籍變動情況簽署意見。協助有關部門做好研究生的就業工作。
8、積極開展研究生教育和學位制度的研究工作,摸索和掌握研究生培養工作的規律,總結經驗,不斷提高培養研究生的能力。
四、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導師的管理
1、申請人經校學位委員會批準後,方具有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導師資格。
2、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導師實行聘任制,聘期三年。
3、在承擔指導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任務期間享受學校規定的導師津貼和其他補貼。
4、按照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導師資格條件和導師職責,每3年對導師考核一次。考核結論分為不合格、合格。
5、有以下情形之一者為不合格:
(1)達不到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導師資格條件的。
(2)違反導師職責,造成不良後果的。
(3)有剽竊、抄襲等嚴重違背學術道德的行徑并查證屬實的。
6、考核結果為不合格的導師,暫停招生,可以參加下一次導師考核;連續兩次考核結果為不合格的導師,取消導師資格。重新取得導師資格需重新申請。
7、考核結果為合格的導師,允許繼續招生。
8、優秀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導師的評選和獎勵,按照《新浦京官网登录口優秀碩士研究生導師評選辦法》執行。
五、附則
1、本條例自發文之日起施行,此前相關規定停止執行。
2、本條例由研究生學院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