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浦京官网登录口優秀碩士學位論文評選規定
校學位字〔2009〕9 号
第一條為提高我校碩士生培養質量,激勵碩士生勤奮學習,取得高水平創造性成果,鼓勵碩士生指導教師勤勉治學,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評選原則
科學公正、擇優遴選、确保質量、甯缺勿濫。
第三條評選标準
1、 論文的選題應具有一定的理論意義和較突出的現實意義。
2、 理論上有新的見解,方法上有所創新。
3、 取得階段性成果,達到本學科先進水平,具有一定的社會效益或應用前景。
4、 材料翔實,推理嚴密,數據可靠,文筆流暢,表達清楚,層次分明,圖表規範,反映作者學風嚴謹,具有一定的獨立從事科學研究工作的能力。
5、符合《新浦京官网登录口碩士學位論文編寫格式規範》。
第四條評選時間
每年評選一次。
第五條評選範圍及比例
優秀碩士學位論文的評選範圍為全日制碩士學位論文。每年評出的優秀碩士學位論文不超過當年學位獲得者人數的10%,初選數量不超過20%,各專業推薦名額由校學位辦核定。
第六條評選程序
1、 各專業導師組推薦。各專業導師組按校學位辦下達的名額推薦本學科優秀碩士學位論文。
2、 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初選。各相關單位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對本學院推薦的優秀碩士學位論文進行評議、遴選,并将初選結果報送校學位辦,同時上報初選通過的碩士學位論文、推薦表各一份。
3、 校專家組評議。 校專家組對初選的論文進行評議,并通過無計名投票确定當年的校優秀碩士學位論文。校專家組可根據情況邀請校外專家參加。
4、 争議期。為提高評選結果的公正性和準确性,争議期10天。在争議期内,任何單位和個人如發現入選論文存在剽竊、作假或論文的主要研究結論不能成立等嚴重問題,可以書面形式向校學位辦提出異議。對有異議的優秀學位論文,提交校專家組複議。
5、 争議期結束後,由校學位辦公布優秀碩士學位論文獲得者名單。
第七條表彰和獎勵
1、對獲得校級優秀碩士學位論文的作者及其導師學校将分别給予表彰和獎勵。頒發榮譽證書,并獎勵優秀碩士學位論文獲得者及導師每人1000元。
2、對獲得省級優秀碩士學位論文的作者及導師學校将分别給予表彰和獎勵。頒發榮譽證書,并獎勵優秀碩士學位論文獲得者及其導師每人5000元。
3、省級優秀論文的推選在校級優秀論文中産生。
第八條其它
對已經公布的優秀學位論文,如發現剽竊、作假或論文的主要結論不能成立等嚴重問題,學校将撤銷對作者及導師的獎勵并予以通報。
第九條本規定自發文之日起執行,以前相關規定同時廢止。
第十條本規定由學科建設與學位管理辦公室負責解釋。
二○○九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