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将中共河北省委組織部《2016年河北省選調生選拔工作通告》轉發你們,并作如下具體安排:
一、報名程序:
報名時間為3月23日9:00至3月31日17:00,網上繳費截止時間為4月1日17:00。
考生報名前,要認真閱讀報名須知并同意《誠信承諾書》,然後按照網上要求的操作流程進行具體操作。完成網上報名的考生,請于4月17日9:00至4月20日17:00登錄河北省人事考試網打印《筆試準考證》。
筆試時間為4月23日,9:00—11:00進行《行政職業能力測驗》考試,14:00—16:30進行《申論》考試。報考定州市、辛集市選調生的考生在石家莊市區進行筆試,其他考生在所報考的設區市進行筆試,具體考場地點在準考證上注明。
筆試閱卷結束後,将筆試總成績由高到低按性别進行排序,按照各市選調計劃1:2的比例,确定進入面試人選名單。5月13日前,在河北省人事考試網公布選調生筆試成績、進入面試人選名單等。
5月16日至18日省委組織部對進入面試人選進行資格複審,具體地點見河北黨建網、河北省人事考試網通知。請務必在規定時限内攜帶需要審核的材料和證件等參加面試資格複審,逾期不參加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複審時,不符合報名條件或不能按要求提供有效證明材料的,取消面試資格,同時依據筆試總成績排序順延遞補面試人選。
資格審查貫穿選調生選拔工作始終。凡存在違反規定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證明材料适用有關政策規定失當影響考生資格認定的,以及考生出生年月、黨員身份、學曆學位、學生幹部經曆等存疑的,一經核實認定不具備選拔條件,取消面試資格;已經錄用的,取消錄用。
(1)經學校或服務地有關部門審核蓋章的《河北省選調生報名登記表》(分“應屆大學畢業生”和“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兩種,紙質原件,一式三份)。
(3)黨組織關系所在地黨委組織部開具的中共黨員證明(原件一份)。
(4)學校或學院開具的學生幹部證明(“應屆大學畢業生”需要提供,原件一份)。
1、報名考生網上報名通過後,将下列材料交至所在學院,由各學院彙總并填寫《河北省選調生報名情況彙總表》,各學院将考生材料按《彙總表》排序後交至就業工作處。
(1)《河北省選調生報名登記表》(應屆大學畢業生)
(2)《中共黨員證明》(按照文件所附樣式表填寫,時間統一填寫為4月7日)
2、各學院接此通知後,務于2016年4月5日—4月7日将上述材料送就業工作處就業手續辦理室(4辦130)。
3、就業工作處将材料彙總,送校組織部審核,審核通過後統一蓋章并返回各學院,由考生個人保存,面試資格複審時交至相關部門。
4、本次聯考内容包括了《2016年河北省選調生選拔工作》、《河北省2016年到村任職高校畢業生選聘》、《河北省2016年公務員錄用省市縣鄉四級聯考》,請各學院務必通知到畢業生。
5、選調生與省市縣鄉公務員職位不可同時兼報,但報考選調生可以同時兼報大學生“村官”,選調生錄取工作結束後,未被錄為選調生的,根據考試成績和個人意願,可選聘為大學生“村官”。
五、組織領導
選調生推薦工作在學校黨委統一領導下,由校黨委組織部、就業工作處負責組織協調,就業工作處與各學院具體負責組織實施、宣傳動員、審核彙總等項工作。各學院要充分認識選調生選拔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高度負責的精神紮實做好各項工作,确保選調生推薦人選的質量,堅決杜絕和防止各種不正之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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