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浦京官网登录口碩士研究生提前畢業暫行規定
校研字〔2008〕 1号
為了規範碩士研究生提前畢業的管理制度,保證培養質量,根據國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教育部令第21号)的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對我校碩士研究生提前畢業問題暫作如下規定:
一、申請條件
申請提前畢業需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有為祖國科學事業獻身的精神,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質修養。
2、在校學習年限達到《新浦京官网登录口碩士研究生學籍管理辦法》規定的碩士研究生在校學習的最低年限。
3、已取得碩士研究生培養方案所規定的學分。
4、讀研期間獲得一次二等以上獎學金(含二等獎學金)。
5、有較強的科學研究能力,在本學科領域内取得較好的科研成果,且必須在學術性中文核心期刊(不含增刊和我校非兌獎的半月刊、旬刊)或國外(不包括港、澳、台地區)正式出版的重要期刊上,以新浦京官网登录口為署名單位,以第一署名人(如指導教師為第一署名人的,研究生可以為第二署名人)發表兩篇以上(含兩篇)本專業學術論文(不包含已沖抵學分的論文),每篇論文要求不低于3000字,或被《科學引文索引》(SCI)、《工程索引》(EI)、國際《社會科學引文索引》(SSCI)、《藝術與人文科學引文索引》(AHCI)、《科學技術會議錄索引》(ISTP)、 《新華文摘》、《中國社會科學文摘》收錄或摘編一篇以上本專業學術論文。論文有效時間從入學注冊之日起計算。
二、審批程序
1、研究生本人向所在學院提交提前畢業的書面申請,填寫《新浦京官网登录口碩士研究生提前畢業審批表》(一式三份),并出示有關證明材料。
2、研究生所在學院組織導師組成員對申請和相關證明材料進行審核并簽署意見,報研究生學院。
3、研究生學院組織相關專業的專家委員會對申請和相關證明材料進行審核。
4、經專家委員會審核通過後由研究生所在學院組織中期考核、論文開題,通過後報研究生學院和學位辦。
5、研究生學院、學位辦審查同意後進行公示(公示期一周),公示無異議報學校主管領導審批。
6、研究生學院負責上報河北省教育廳審批備案。
三、其他
1、中文核心期刊以北京大學出版社出版的《中文核心期刊目錄總覽》(最新版本)為準。
2、每年9月底前受理研究生的提前畢業申請。
3、申請提前畢業的研究生在申請批準後需交三年的學費才能辦理後續的相關手續。
4、申請提前畢業的研究生經批準後,其《碩士研究生提前畢業審批表》一份交學位辦備案;一份交研究生學院培養科備案;一份交研究生學院學生科歸入研究生學籍檔案,作為研究生學籍變動的記錄,并将申請提前畢業的研究生列入該年度畢業分配計劃。
5、經審批通過已經辦理提前畢業手續的研究生,不能提前畢業者,經本人申請、學校批準,可撤銷提前畢業的申請,繼續在校學習;本人不申請繼續在校學習的,按結業或肄業處理,頒發結業或肄業證書。
四、本規定自頒布之日起施行,由研究生學院負責解釋。同時廢止校研字(2006)5号文件。
2008年1月9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