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浦京官网登录口碩士研究生省級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推選辦法
校研字〔2014〕17号
為鼓勵研究生在校期間刻苦鑽研,積極進取,不斷提高自身思想政治修養和科學文化素養,根據教育部、河北省教育廳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訂本辦法。
一、推選對象
我校納入全國研究生招生計劃的、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所有全日制在校研究生(不含超過規定學制的延期畢業研究生)。
二、推選條件
(一)基本條件
1、省級三好學生推選條件
(1)具有堅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堅持黨的基本路線,認真學習馬克思列甯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積極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2)有優良的道德品質和良好的文明行為,模範遵守大學生行為準則以及學校有關規章制度,積極參加集體活動和社會工作。
(3)熱愛所學專業,勤奮學習,成績優異。
(4)積極參與社會實踐活動,具有較高的綜合素質,善于學習和吸收新知識,有較強的實踐能力和開拓創新精神,并在某一方面有突出成績。
(5)積極參加體育鍛煉和文娛活動,有健康的身體,有良好的衛生習慣及心理素質。
(6)獲上一年度校級“優秀研究生”稱号。
2、省級優秀學生幹部推選條件
(1)在具備省級“三好學生”前五項評選條件的基礎上,積極參與學校各項集體活動,配合學校和老師主動開展管理工作。
(2)熱心為同學服務,有較強的工作能力,在同學中有較高的威信,切實起到骨幹和帶頭作用。
(3)獲上一年度校級“優秀研究生幹部”稱号。
(二)其他推選條件
對思想品德和行為表現一貫較好,且有突出事迹和表現,如有見義勇為實際行動的或參加省級以上各類活動成績優異并在當地有較大反響者,可破格推薦參加省級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評選。
三、推選名額
以當年河北省教育廳分配的名額為準。
四、推選辦法和程序
1、符合推選基本條件的研究生向所在院(所)提出申請,提交評審材料。評優材料包括:
⑴《省級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評審表》一式二份;
⑵評選學年度的獲獎證書原件和複印件;
⑶評選學年度取得的科研成果原件和複印件。
2、各學院(所)依據《省級三好學生及優秀研究生幹部推選計分細則》(見附件)對提出申請的研究生進行量化計分排名,根據本部門研究生人數向研究生學院推薦本部門參評的研究生名單。100人以下的院(所)可推薦1人,100人以上的院(所)可推薦2人。
推薦三好學生和優秀學生幹部,要認真聽取任課老師的意見,并經過班級充分醞釀讨論,由其所在班全體同學以無記名投票方式進行表決産生,至少要有本班80%以上的贊同票方可生效。
3、研究生學院組織評審委員會對報名研究生的評優材料進行評審,最終按規定名額推選出省級研究生三好學生及研究生優秀學生幹部,并公示一周,公示無異議,報學校審批後上報教育廳。教育廳對獲得省級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稱号的學生進行通報表彰、頒發榮譽證書。
附件: 省級三好學生及優秀研究生幹部推選計分細則
一、榮譽稱号類:
國家級優秀稱号加10分;省級優秀黨員加8分,省級優秀團幹部、優秀團員加4分,省級社會實踐先進個人加3分;校級優秀黨員加2分,校級優秀研究生、優秀研究生幹部、優秀團幹部加1.5分,校級優秀團員、社會實踐先進個人、社會實踐優秀成果加1分。
二、獲獎類:
1、獲國家級獎學金,加3分;獲省級獎學金,加2分;獲校級一、二、三等學業(優秀)獎學金,分别加1.5、1、0.5分。
2、獲科技類競賽獎加分:國家級一、二、三等獎分别加4、3.5、3分,省級特、一、二、三等獎分别加3、2.5、2、1.5分;校(廳)級一、二、三等獎分别加1.5、1、0.5分。(各行業學會、協會等組織組織的競賽降一檔次計分)
3、獲征文獎加分:國家級一、二、三等獎分别加3、2.5、2分,省一、二、三等獎分别加2、1.5、1分;校(廳)級一、二、三等獎分别加1、0.5、0.3分;第一位按滿分計分,第二、三位按一半計分。(各行業學會、協會等組織組織的征文降一檔次計分)
4、參加學術會議獲獎論文加分:國家級加1分,省級加0.5分
三、科研成果類:
科研成果計分細則與研究生學業獎學金科研加分細則一緻。
四、其他類:
獲取與本專業相關的國家職(執)業資格證書的,國家注冊職(執)業資格證書每項加3分,普通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加0.5分。
以上各獎項均應在參評學年度内獲得,時間截止到當學年度3月;因同一項目獲得不同級别獎勵,取最高級别計分,不累加計分。執業(職業)資格證書應當與本專業相關且在讀研期間獲得,不受年度限制,但通過加分獲得省三好、優幹榮譽稱号後再次參評時同一證書不再加分。